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身边的事 > 正文
    购物车
    0

    武都一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曝光

    信息发布者:yjgc746024
    2021-05-05 10:36:18   原创

    案情回顾


          2021年3月29日03时20分许,武都区驾驶人罗某玉酒后驾驶甘KM***8号“吉利美日牌”小型客车,沿武都区乞巧街(五号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天祥宾馆路口等待信号灯通过时,因操作不当将后方李某某驾驶的甘KT***1号 “大众牌”小型客车碰撞后驶离现场,沿长江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东江三号路“凯龙KTV”门口时,又将鲁某某停放的甘KA***2号“新大洲-本田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碰撞,造成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武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罗某玉血样进行了提取,经检测,罗某玉血液中酒精(乙醇)含量为219.3mg/100 mg,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图片




    事故原因


         当事人罗某玉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确保安全是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责任认定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当事人罗某玉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武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021年4月13日,罗某玉因危险驾驶罪被武都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交警提示


         酒后驾车是指,饮酒后8小时之内,或者醉酒后24小时之内驾驶车辆。统计表明,驾驶员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触目惊心的数字告诉我们,酒后驾车严重的危害着交通安全,害人害己害社会。交警蜀黍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