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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第一家保险公司,是它!最早的险种是它

    信息发布者:yjgc746024
    2021-08-05 04:46:10   转载

    1949年8月,由陈云主持,在上海召开了华东、华北、华中、东北、西北五个地区的财政、金融、贸易部门领导干部参加的财经会议。这是新中国成立前夕一次重要的经济工作会议,这次会议提出,要筹设一个全国性的保险公司


    在北京长安街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总部所在地,往西两公里是著名的金融街,中国最主要的金融监管部门以及银行保险和证券机构的总部都设在那里,往东两公里有一个叫做西交民巷的地方,大约在70多年前,这里也是新中国金融起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地标。

    1949年,中国人民银行从石家庄搬到了西交民巷,而就此设立一个全国性的保险机构的时机,也已经成熟了。


    保险是金融业三大支柱之一,为了建立集中领导和统一管理的全国性保险机构,1949年9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主持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议确定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下的国家金融机构的一部分,属于国营企业,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为生产服务。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当天,中央批准了人民银行关于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请示,也在这一天,参加第一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的代表,也就是人保初期的创建者们,留下了一张珍贵的合影。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举办成立庆典,胡景澐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经理,办公地点在北京西交民巷108号。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成立,宣告了新中国国家保险机构的诞生,中国保险史从此揭开了新的一页。


    人保成立后,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选调专业人士,当时,在天津印钞厂工作的,年仅21岁的秦道夫,也接到了来北京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 秦道夫:第一次到北京,所以非常高兴。当时我记得坐火车去的,从天津坐火车,肩上扛着一个行李卷,手里拎着一个包袱。我到人民银行人事处,人事处工作人员看了我的介绍信,他就说你就到保险公司,那时候保险公司刚成立,在人民银行的马路对面。


    秦道夫介绍,他刚来人保的时候,被安排在人事处工作,随着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对业务人员的需求量猛增,他也开始学习保险业务。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 秦道夫:那时从解放区来的干部,学业务的很少,我是第一个。学的国外业务,主要是外语的问题比较难。



    记者找到了一份非常珍贵的老物件,是1953年度的中国人保的年度决算表,如果翻开这个决算表,从细节当中可以看得出来,当时不管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业务,不同的险种,像火险、运输险、船舶险、汽车险等已经非常全面了。

    中国人保是在1949年的时候设立的,到上个世纪50年代初期的时候,它的业务范围还在不断扩大。过去的一些保险公司将它们的业务主要集中在大城市,而那个时候中国人保在全国范围之内已经有超过了500家的代理处。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罗熹介绍,最早的险种是火灾险,应该关系到生产和生活的很重要的险种。



    火灾险分两种,一种是火灾本身的,一种是保财产的保险,早期的保险没有单独的财产险,所以把财产险放在火灾保险里面。在经济不发达的时候,对风险的保障水平是很低的,那个时候人们没有闲钱来保障未来的风险,只能是管住现在的衣食,所以要保基本的。



    在广泛开展火灾保险、物资运输保险等多种保险业务的同时,人保也将保险业务从城市扩展到农村。

    在国民经济恢复期间,人保公司在农村主要开展了牲畜保险业务,还试办了农作物保险。为了让更多的农民参保,工作人员绘制了很多宣传画,保费还可以用玉米等农作物冲抵。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罗熹:当时经济的格局架构还是以农业生产为主,所以农业生产的一些风险,是我们当时要保障的重点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后,公司业务井喷式增长,从1949年10月20日到1949年年底,短短的两个月时间,按照旧币计算,实现纯利润20.6亿元,上交人民银行6.18亿元,这在当时创造了一个奇迹。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出色发挥了保险提供风险补偿和增加财政积累的作用,为解放初期恢复国民经济提供了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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