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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都区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信息发布者:yjgc746024
    2022-12-12 19:33:08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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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和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家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甘疫防办明电〔2022〕176号)精神,经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研究,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不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不再对跨地区来武返武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2.全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作业期间开展1天1检;集中隔离场所所有人员和医疗机构工作及就诊人员开展2天1检;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白名单”管理人员开展3天1检;养老院、福利院、托幼机构、中小学内人员开展7天1检;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在主城区适当设置便民核酸采样点,各乡镇设置1个采样点,满足其他人员愿检尽检需求。

    3、对已划定的高风险区域和居家健康监测、密接人员等重点人群由村(社区)统一安排上门开展核酸采样;居家无症状感染者、轻症患者由乡镇、街道组织医护人员按照管理规范上门采样。

    4.各级医疗机构就诊及陪护人员须查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养老院、福利院、托幼机构、中小学,须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除上述场所以外的其他场所、机构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5.对有自主抗原检测需求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大型企业、工地等)、居家老年人和养老机构中的老年人,可适时进行抗原自测,具体按照《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执行。

    6.严格按照楼栋、单元、楼层、院落、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村组和乡镇等区域。楼栋、单元内5天不再出现新增阳性住户,可缩小高风险区到阳性住户。连续5天没有新增阳性感染者的高风险区,及时解封。高风险区内所有人员足不出户、上门采样、上门服务,快封快解、应解尽解。

    7.不对小区、村组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道路、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高风险区以外的区域人员自由通行,不再查验健康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8.对检出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患者,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治疗。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患者,在方舱医院进行治疗。

    9.密切接触者落实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10.区第一人民医院、区中医院要设立阳性病人治疗专区,对新检出的重症阳性和老、幼、残、孕及基础病较重的阳性患者进行治疗,医务人员实行闭环管理,急危重症患者可直接进入急诊通道进行抢救。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建立标准化的发热门诊,有条件的按照分诊治疗的方式接收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患者。

    11.各医药超市、药店、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正常运营,不得限制群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购买时不再进行实名登记,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上述药品市场供应监测和药品质量监督,坚决打击囤积药品、哄抬价格等行为。

    12.药监部门要制定公布新冠病毒感染者常用中西药品参考目录,各医疗机构、医药超市、药店、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强化救治药品的调度、供应、储备,满足群众用药需求。同时,要做好常规药品供应储备,尤其是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相关药品储备,保障群众尤其是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基本购药需求。

    13.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减少与社会面接触,尽可能“两点一线”闭环工作,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正常上班。

    14.“白名单”管理人员检出阳性时,精准判定密切接触者,工作场所不采取临时封控,同工作场所人员不进行大范围隔离,以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15.各学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

    16.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教育部门要制定学校出现疫情后精准优化的处置措施。

    17.发挥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网底”和家庭医生、村医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并建立档案,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18.推动建立社区(村组)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和村医上门服务,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

    19.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充分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积极性,确保应接尽接,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20.区内居民乘坐公交、出租、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和跨区域流动,不再扫场所码和健康码,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类生产经营场所,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秩序;餐饮经营单位有序恢复堂食;宾馆、酒店、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全面复工复产,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除高风险区以外的区域,一律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请广大居民群众树立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少聚集、不扎堆,养成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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